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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0:37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我若不完成我父的事業,你們可以不信我;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如果我不做我父的事,你們不必信我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如果我不做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我若不作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如果我沒有做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該相信我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10:37
7 交叉參考  

耶穌回答說:「我告訴過你們,然而你們不肯信;我以我父的名所行的一切事業,都給我作證。


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,叫你們看;你們認為其中的哪一件足以招惹你們用石頭砸我呢」?


你們不信我在父內,父在我內嗎?我對你們說的一切話,並不是憑着我自己說的;是居在我內的父,作祂自己的工作。


假若我在他們中間,沒有作別人未曾作過的事業,他們就沒有罪。可是他們雖然看見了我的事業,依然嫉恨我和我的父。


假若我自己給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可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