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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8:20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你曉得誡命,就是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說謊害人,要孝敬父母。」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你知道『不可通姦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偽證,要孝敬父母』這些誡命」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下面這些誡命你是知道的:『不可奸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;要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。』」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誡命你是知道的: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,當孝敬父母。”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你是知道這些誡命的: 『不可通姦、 不可殺人、 不可偷竊、 不可做偽證、 要孝敬父母。』 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誡命你是曉得的:『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。』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誡命你是曉得的:『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。』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8:20
15 交叉參考  

耶穌說:「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呢?除了一位,就是上帝,再沒有良善的。


那官說:「這一切我自幼都遵守了。」


就如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竊,不可貪圖人的東西,以及別的誡命,都統括在這一句之內,就是『愛重你的鄰人,如同自己。』


因為憑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的,所以凡屬肉身的,沒有一個由於因律法的行為,能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。


『敬你的父和母。』


子女凡事要順從父母: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