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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1:29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叫凡屬肉體的,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這樣,誰都不能在上帝面前自誇了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使所有的人在 神面前都不能自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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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好使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自誇,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使一切有血氣的,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使一切有血氣的,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使凡血肉之軀的,在上帝面前,一個也不能自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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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哥林多前書 1:29
11 交叉參考  

對於上帝的事,我在基督耶穌裏,原有可誇的。


人人都曉得;凡律法上的話,都是對著律法以內的人說的;好塞住各人的口,使普世的人,都在上帝裁判之下:


既是這樣,人那裏能誇口呢?不能誇口了:為甚麼不能誇口呢?是憑著立行的律法麼?不是:是憑著信的律法。


倘若亞伯拉罕出於立行而成為義,他就有可誇的;但是對於上帝卻沒有可誇的了。


正如記著說:『誇口的人,是在主裏面誇口。』


叫你高過人的是那個呢?你有甚麼不是蒙過恩的呢?既是蒙過恩的,為甚麼自誇,像是自己本有的呢?


你們這樣自誇,是不合宜的:豈不知一點麵酵,能叫全團都發起來麼?


也不是出於功德,免得人自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