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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3:24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這樣,律法是我們的蒙師,引我們歸於基督,使我們因信得稱為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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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因此,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,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,使我們可以因信被稱為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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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這樣,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,領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這樣,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,直到基督,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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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裏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裏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這樣,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,直到基督來了,好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加拉太書 3:24
16 交叉參考  

基督是律法的終結,使凡信他的,都歸入義。


這樣可怎麼說呢?那外邦人本來沒有追求義,反倒得了義,這就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

在基督裏,你們縱有成萬的蒙師,但為父的,卻是不多。在基督耶穌裏,因著福音只有我是產生了你們。


既然知道人得著義,不是本於律法的行為,乃是憑著基督耶穌的信,所以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叫我們因信基督得著義,不是出於律法的行為:因為凡肉體,沒有一個本於律法的行為能得著義的。」


我因律法,就對律法死了,好叫我對上帝活起來。


但信道的時期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蒙師手下了!


這些事是後來的影子,那形體卻是基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