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傳福音原是沒有可誇的,因我不能不傳。如果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。
其實我傳福音並沒有什麼可誇的,因為這是託付給我的任務,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!
原來,就算我傳福音,也沒有可誇耀的,因為傳福音的需要催逼著我;我如果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;
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
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耀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,若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。
我沒有理由為著傳福音而誇口;我不過是奉命去傳的。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!
那時我說: “我有禍了,我滅亡了! 因為我是個嘴唇不潔的人, 又住在嘴唇不潔的人民中間, 又因為我親眼看見了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。”
“因此,你要束腰,你要起來,把我吩咐你的一切話,都告訴他們。不要因他們驚惶,不然我就使你在他們面前驚惶。
耶和華啊!你愚弄了我,我受了愚弄; 你比我強大,你勝了我。 我整天成了別人譏笑的對象, 人人都嘲弄我。
如果我說:“我不再提起他, 也不再奉他的名說話”, 他的話就像火在我心中焚燒, 被困在我的骨裡; 我不能再抑制, 實在不能了。
獅子吼叫,誰不害怕; 主耶和華宣告,誰敢不代他傳話?
但耶和華選召我,叫我不再跟隨羊群;他對我說:‘你去,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。’
那領了三萬的馬上去做生意,另外賺了三萬。
耶穌說:“手扶著犁向後看的,不適合進 神的國。”
我們看見的聽見的,不能不說!”
主對他說:“你去吧!這人是我揀選的器皿,為要把我的名傳給外族人、君王和以色列人。
起來,進城去!你應當作的事,一定有人告訴你。”
無論是希臘人或是未開化的人,聰明的人或是愚笨的人,我都欠他們的債。
所以,在 神的事上,我在基督耶穌裡倒有可以引以為榮的。
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。
縱然你們在基督裡有上萬的啟蒙教師,可是父親卻不多,因為是我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生了你們。
如果別人在你們身上享有這種權利,我們不是更可以享有嗎? 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種權利,反而凡事容忍,免得我們攔阻了基督的福音。
主也曾這樣吩咐,叫傳福音的人靠福音為生。
從前我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,雖然主給我開了門,
你們要對亞基布說:“你要留心在主裡領受的職分,好把它完成。”
至於我,我決不停止為你們禱告,以致得罪耶和華;我要把善道正路教導你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