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
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、腮頰和胃應歸祭司。
“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: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祭司從民眾應得的份是這些:那些祭獻牛或羊的人,要把祭物的前腿、腮頰和胃腸給祭司。
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「人民獻牛羊作祭牲的時候,要把前腿、下顎,和肚分給祭司。
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,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、所舉的,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。這些你都要成為聖,
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,因為是舉祭。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。
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
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;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;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凡油中、新酒中、五穀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,我都賜給你。
你的燔祭,連肉帶血,都要獻在耶和華-你神的壇上。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-你神的壇上;平安祭的肉,你自己可以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