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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8:3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3 「人民獻牛羊作祭牲的時候,要把前腿、下顎,和肚分給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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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 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、腮頰和胃應歸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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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 “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: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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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 祭司從民眾應得的份是這些:那些祭獻牛或羊的人,要把祭物的前腿、腮頰和胃腸給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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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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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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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3 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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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8:3
7 交叉參考  

「那在授聖職給祭司時用過的綿羊的胸肉和腿,都要聖化,作特別祭物歸給我,然後交給祭司們。


我不改變的定例是:當我子民獻平安祭時,牲畜的胸肉和腿要給祭司們;那是我的子民獻給我—上主的特別祭物。


日落以後,他就潔淨,可以吃分給他的神聖祭物;那就是他的食物。


「另外,以色列人獻給我的其他特別供品禮物也要歸給你們。我要把它們給你和你的兒女,作為世世代代應得的份。你們家裡每一個在禮儀上潔淨的人都可以吃。


「我要把以色列人每年獻給我的第一批出產中那最好的賜給你們,有橄欖油、酒,和五穀。


在那裡獻燒化祭,連血帶肉放在上主的祭壇上焚燒。你們也要在那地方獻其餘的祭牲,把血倒在上主—你們上帝的祭壇上,吃牠們的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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