謹守律法的,是智慧之子; 與貪食人作伴的,卻羞辱其父。
遵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, 與貪食者為伍的令父蒙羞。
謹守訓誨的,是聰明的人; 與貪食的人作伴的,卻使父親蒙羞。
謹守律法的,是有悟性之子; 結交貪食者的,使他的父親受辱。
謹守教誨的,是聰明之子; 與貪食者為伍的,卻羞辱其父。
年輕人謹守法律就是聰明; 跟好吃懶做的人結交,難免羞辱自己的父親。
虐待父親、攆出母親的, 是貽羞致辱之子。
偷竊父母的,說:這不是罪, 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。
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; 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。
愛慕智慧的,使父親喜樂; 與妓女結交的,卻浪費錢財。
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裏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
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