貧窮人,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, 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;
不可仗勢剝削貧窮人, 法庭上不可欺凌困苦者,
你不可因為貧窮人窮乏,就搶奪他的東西, 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窮苦人。
不要因為窮人貧弱,就搶奪他, 也不要在城門口壓迫困苦人;
不可因人貧寒就搶奪他, 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,
不可仗勢佔窮人的便宜;不可欺壓法庭上無助的人。
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, 或叫寡婦眼中失望,
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, 舉手攻擊孤兒;
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。
「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
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, 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。
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, 並送禮與富戶的,都必缺乏。
為要屈枉窮乏人, 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, 以寡婦當作擄物, 以孤兒當作掠物。
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,慣行搶奪,虧負困苦窮乏的,背理欺壓寄居的。
「不可欺壓你的鄰舍,也不可搶奪他的物。雇工人的工價,不可在你那裏過夜,留到早晨。
你們彼此不可虧負,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,因為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不可欺壓寡婦、孤兒、寄居的,和貧窮人。誰都不可心裏謀害弟兄。』」
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必臨近你們,施行審判。我必速速作見證,警戒行邪術的、犯姦淫的、起假誓的、虧負人之工價的、欺壓寡婦孤兒的、屈枉寄居的,和不敬畏我的。」
他必在你那裏與你同住,在你的城邑中,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;你不可欺負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