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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0:14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人若娶妻,並娶其母,便是大惡,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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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如果有人娶妻,又娶岳母,便是大惡。要把他們三人燒死,使你們杜絕這種敗壞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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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如果有人娶妻,又娶岳母,就是行了醜惡的事,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,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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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如果有人娶了妻子,又娶她的母親,這是醜惡的,必須把這三人用火燒死,這樣你們中間就不會有醜惡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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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人若娶妻,並娶其母,便是大惡,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人若娶妻,又娶妻子的母親,這是邪惡的事;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在你們中間除去這邪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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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若有人娶了妻子,又娶了岳母,三個人必須用火燒死,因為他們做了可厭惡的事;你們當中不准有這種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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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0:14
6 交叉參考  

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


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,就辱沒了父親,必用火將她焚燒。


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, 阻礙謙卑人的道路。 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, 褻瀆我的聖名。


「『與岳母行淫的,必受咒詛!』百姓都要說:『阿們!』


被取的人有當滅的物在他那裏,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燒;因他違背了耶和華的約,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。」


約書亞說:「你為甚麼連累我們呢?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。」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,將石頭扔在其上,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