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0:14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14 若有人娶了妻子,又娶了岳母,三個人必須用火燒死,因為他們做了可厭惡的事;你們當中不准有這種事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4 如果有人娶妻,又娶岳母,便是大惡。要把他們三人燒死,使你們杜絕這種敗壞之事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14 如果有人娶妻,又娶岳母,就是行了醜惡的事,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,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4 如果有人娶了妻子,又娶她的母親,這是醜惡的,必須把這三人用火燒死,這樣你們中間就不會有醜惡的事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4 人若娶妻,並娶其母,便是大惡,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4 人若娶妻,並娶其母,便是大惡,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4 人若娶妻,又娶妻子的母親,這是邪惡的事;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,在你們中間除去這邪惡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