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,是全地中至聖的。供地挨着利未人的地界。
這塊從聖地中劃出的至聖之地要歸給他們,它與利未人所得的地業相鄰。
因此,從所獻的聖區要有一塊地獻給祭司,作為至聖之地。這地沿著利未人的地界。
在聖地中要特別保留一份歸他們,為至聖,緊鄰著利未人的地界。
所以,他們要在利未支族的緊鄰地區分一份土地;這特區的土地是至聖的。
這所獻的地為至聖地、歸與祭司、靠近利未人所得的地。
這是全地的一分聖地,要歸與供聖所職事的祭司,就是親近事奉耶和華的,作為他們房屋之地與聖所之聖地。
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,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。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,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。
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,與祭司的地界相等,都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。
但到了禧年,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