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、腮頰和胃應歸祭司。
“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: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祭司從民眾應得的份是這些:那些祭獻牛或羊的人,要把祭物的前腿、腮頰和胃腸給祭司。
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
「人民獻牛羊作祭牲的時候,要把前腿、下顎,和肚分給祭司。
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,就是聖職禮獻公綿羊時所搖的、所舉的,你要使它們分別為聖,是歸給亞倫和他兒子的。
這是亞倫和他子孫憑永遠的定例從以色列人中所應得的;因為這是舉祭,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,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。
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
這也是你的,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和搖祭,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作為永遠當得的份;你家中任何潔淨的人都可以吃。
凡最好的新油、最好的新酒和五穀,就是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初熟之物,我都賜給你。
你的燔祭,連肉帶血,都要獻在耶和華-你上帝的壇上。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華-你上帝的壇上;肉你可以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