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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母耳記上 26:11 - 和合本修訂版

耶和華絕不允許我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。現在你可以把他頭旁的槍和水壺拿來,我們就走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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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我在耶和華面前絕不敢出手傷害祂所膏立的王。我們拿走他旁邊的矛和水瓶吧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我在耶和華面前,絕對不敢伸手傷害耶和華的受膏者。現在,你可以把掃羅頭旁的矛和水袋拿來,我們就走吧!”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耶和華絕不允許我對耶和華的受膏者下手。現在,去把他頭旁的長矛和水瓶拿過來,然後我們就走!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我在耶和華面前,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。現在你可以將他頭旁的槍和水瓶拿來,我們就走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我在耶和華面前,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。現在你可以將他頭旁的槍和水瓶拿來,我們就走。」

參見章節

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上主不准我傷害他所選立的王,我們拿他的矛和水罐走吧!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撒母耳記上 26:11
11 交叉參考  

大衛對他說:「你動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,怎麼不畏懼呢?」


大衛對他說:「你的血歸到你自己頭上,因為你親口作證控訴自己,說:『我殺了耶和華的受膏者。』」


大衛說:「洗魯雅的兒子,我與你們有何相干,你們今日要跟我作對嗎?今日在以色列中豈可把任何人處死呢?我豈不知今日我是以色列的王嗎?」


論到人的行為,我謹守你嘴唇的言語, 不走殘暴人的道路。


不要以惡報惡,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


各位親愛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,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


不要以惡報惡,以辱罵還辱罵,倒要祝福,因為你們正是為此蒙召的,好使你們承受福氣。


我在這裏,你們要在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為我作證,我奪過誰的牛,搶過誰的驢,欺負過誰,虐待過誰,從誰手裏收過賄賂而蒙蔽自己的眼目呢?若有,我必償還。」


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,願耶和華在你身上為我伸冤,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。


大衛的人對大衛說:「看哪,這日子到了!耶和華曾對你說:『看哪,我要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裏,你可以照你看為好的對待他。』」大衛就起來,悄悄地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角。


他對他的人說:「耶和華絕不允許我對我的主,耶和華的受膏者做這事,伸手害他,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