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田地不是繼承的,而是買來的,
「如果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產業,而是買來的,
如果人把買來的田地,不是自己承受為業的田地,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,
「如果有人把原不屬於自己田產、而是買來的田地,分別為聖歸於耶和華,
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,
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,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。這是你們的禧年,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,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家。
「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,賣了他的一些產業,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。
「人將房屋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為聖,祭司就要估價。房屋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他的估價為準。
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從買主手中退還,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
祭司就要依照你的估價,推算到禧年。當天,這人要將你所估的歸給耶和華為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