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 - 中文標準譯本奉獻物的估價條例 1 耶和華指示摩西說: 2 「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,對他們說:當一個人向耶和華還特殊的願,涉及到為人估價, 3 你的估價應該是這樣:按聖所的謝克爾標準,男子從二十歲到六十歲,估價為五十謝克爾銀子; 4 如果是女人,估價為三十謝克爾。 5 如果是從五歲到二十歲,估價為男人二十謝克爾,女人十謝克爾。 6 如果是從一個月到五歲,要給男人估價五謝克爾銀子,給女人估價三謝克爾銀子。 7 如果是六十歲以上,男人的估價是十五謝克爾,而女人是十謝克爾。 8 如果他窮得付不起這估價,就要讓他站在祭司面前,由祭司估價;祭司要按許願者能負擔的,為他估價。 9 「所許的如果是可獻給耶和華為祭物的牲畜,他獻給耶和華的一切,都要成為神聖的。 10 他不可更改,也不可替換,無論是以壞換好,或是以好換壞。如果他還是以牲畜替換了牲畜,那麼,原來的和所替換的都要成為神聖的。 11 「所許的如果是任何不潔淨的牲畜,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祭物的,他就要讓那牲畜站在祭司面前, 12 由祭司來區分好壞,給出估價;祭司怎樣估價,就怎樣為準。 13 如果他一定要贖回那牲畜,就要在這估價上加五分之一。 14 「如果有人把自己的房屋分別為聖,歸於耶和華,要由祭司來區分好壞,給出估價;祭司怎樣估價,就怎樣定準。 15 那把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如果要贖回自己的房屋,就要在你所估的價銀上加五分之一,這樣房屋就歸屬於他。 16 「如果有人把自己一部分田產分別為聖,歸於耶和華,要按那地的撒種量來估價,一賀梅珥大麥種子為五十謝克爾銀子。 17 如果他是在禧年把田地分別為聖,就要照估價來定準; 18 但如果他是在禧年之後把田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照著下一個禧年之前所剩的年數,給他核算價銀,然後從估價中減去。 19 那把地分別為聖的人,如果一定要贖回田地,就要在你所估的價銀上加五分之一,這樣田地就定準歸他。 20 但如果他不贖回田地,或者把田地賣給了別人,田地就再不能贖回了。 21 到了禧年該退還的時候,那塊田地要歸耶和華為聖,就像永獻的田地那樣,歸於祭司為產業。 22 「如果有人把原不屬於自己田產、而是買來的田地,分別為聖歸於耶和華, 23 祭司就要為他核算到禧年為止的估價數目,他要當天交付那估價,歸耶和華為聖。 24 到了禧年,這田地要歸還賣主,就是產業之地的原主。 25 你所有的估價,都要按聖所的謝克爾標準,二十季拉為一謝克爾。 26 「然而那頭生的,就是屬於耶和華的頭胎牲畜,任何人不可把牠分別為聖;無論是牛還是羊,那原是屬於耶和華的。 27 如果那是不潔淨的牲畜,就要按估價贖回,並且在估價上加五分之一;如果不贖回,就要按估價賣了。 28 「一切永獻之物,就是人從他所擁有的一切中永遠奉獻給耶和華的——無論是人、是牲畜,還是田產——都不可賣掉,也不可贖回。一切永獻之物,都是歸於耶和華的至聖物。 29 一切被永獻為當滅之物的人,都不可贖回,他必須被處死。 30 「土地的一切出產,無論是地上的穀物,還是樹上的果實,十分之一都屬於耶和華,要歸耶和華為聖。 31 如果有人決定要贖回他的一部分十一奉獻,他就要在原價上加五分之一。 32 一切牛群、羊群的十分之一,就是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,都要歸耶和華為聖。 33 不可查究好壞,不可替換。如果他還是替換了,那麼,原來的和替換的都要成為神聖的,並且不可被贖回。」 34 以上是耶和華在西奈山藉著摩西向以色列子民頒布的誡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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