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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7:24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退還給賣主,就是繼承那地的原主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到了禧年,他要把所獻的土地歸還給賣主,就是土地的原主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還賣主,就是歸還那承受那地為業的原主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到了禧年,這田地要歸還賣主,就是產業之地的原主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退還給賣主,就是繼承那地的原主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7:24
5 交叉參考  

「這禧年,你們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。


若他手頭的財力不夠贖回,所賣的地就要留在買主的手裏,直到禧年。到了禧年,地業要歸還賣主。


他若不贖回那地,或是將地賣給別人,就不能再贖了。


祭司就要依照你的估價,推算到禧年。當天,這人要將你所估的歸給耶和華為聖。


凡你所估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:二十季拉是一舍客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