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,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這人必從百姓中剪除。
那人要自擔罪責,因為他褻瀆了我的聖物。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
那吃祭肉的人,要擔當自己的罪責,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;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吃了的人要承擔自己的罪責,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;這人要從民中被剪除。
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;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,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,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。』」
第三天若再吃,這祭物是不潔淨的,必不蒙悅納。
「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,不可割盡田的角落,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。
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,
「若有人犯了罪,就是聽見了誓言,他本來可以作證,卻不把所看見、所知道的說出來,必須擔當他的罪孽。
但不潔淨的人若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,無論是人體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的牲畜,或是不潔的可憎之物,再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