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7:21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21 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,無論是人體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的牲畜,或是不潔的可憎之物,再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1 如果有人接觸到人或獸的不潔之物,或任何不潔的可憎之物,又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祭肉,要將他從民中剷除。」 參見章節新譯本21 人若是摸了任何不潔,或是人的污穢,或是牲畜的污穢,或是任何不潔淨的可憎之物,然後吃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的肉,那人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”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1 如果有人觸碰了任何不潔之物——無論是人的汙穢還是不潔淨的動物,或是任何不潔淨的可憎之物——然後吃了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的肉,這人也要從民中被剪除。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1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,或是人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淨的牲畜,或是不潔可憎之物,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1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,或是人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淨的牲畜,或是不潔可憎之物,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21 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,無論是人體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的牲畜,或是不潔的可憎之物 ,再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