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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1:23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其餘有翅膀有四足的羣聚動物,對你們都是可憎的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你們要憎惡所有會飛的四足爬行昆蟲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,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但其他各類有四足、有翅膀的昆蟲,對於你們都是可憎之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其餘有翅膀有四足的群聚動物,對你們都是可憎的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11:23
7 交叉參考  

「凡有翅膀卻用四足爬行的羣聚動物,對你們是可憎的。


其中你們可以吃的有蝗蟲的類羣,螞蚱的類羣,蟋蟀的類羣和蚱蜢的類羣。


「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。凡摸牠們屍體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


凡用腳掌行走,四足行走的動物,對你們是不潔淨的;凡摸牠們屍體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


「凡在地上成羣的羣聚動物都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


或摸到任何使他不潔淨的羣聚動物或使他不潔淨的人,無論那人有甚麼不潔淨,


裏面有地上各樣四腳的走獸、爬蟲和天上的飛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