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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4:17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用指頭蘸血,在聖所的帳幔前灑七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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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在耶和華面前用手指蘸血向幔子彈灑七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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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祭司要把指頭蘸在血裡,在耶和華面前,向著幔子,彈血七次;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血,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灑七次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把指頭蘸於血中,在耶和華面前對着幔子彈血七次,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把指頭蘸於血中,在耶和華面前對着幔子彈血七次,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血,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七次,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4:17
7 交叉參考  

祭司要在那將被宣布為潔淨的病人身上灑血七次,然後宣布他是潔淨的。祭司要放走那隻活鳥,讓牠飛向郊野。


他要拿些公牛的血,用指頭蘸血,灑在蓋子前面,又在約櫃前面灑七次。


大祭司要拿一些小公牛的血,帶到聖幕裡面,


然後,大祭司要拿一些小公牛的血,帶到聖幕裡面,


他也用膏油在祭壇和壇的用具上面灑了七次,在洗滌盆和盆座上面灑了七次,為要把這些東西都奉獻給上主。


以利亞撒必須用手指蘸這牛的血,向聖幕的方向撒七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