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禧年,土地要歸還原主或他的後代。
到了禧年,他要把所獻的土地歸還給賣主,就是土地的原主。
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還賣主,就是歸還那承受那地為業的原主。
到了禧年,這田地要歸還賣主,就是產業之地的原主。
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退還給賣主,就是繼承那地的原主。
「在這禧年,所有賣出的產業要歸還原主。
他要是沒有足夠的錢贖回土地,土地就歸買主使用到下一個禧年。到了那一年,土地就要歸還原主。
如果他不先向上主贖回那土地,就把土地轉賣給別人,他就失去了贖回那土地的權利。
要由祭司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;他必須當天付出價錢,錢要歸上主。
所有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規定的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