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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7:22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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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「如果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產業,而是買來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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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如果人把買來的田地,不是自己承受為業的田地,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,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如果有人把原不屬於自己田產、而是買來的田地,分別為聖歸於耶和華,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若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田地不是繼承的,而是買來的,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7:22
5 交叉參考  

這樣,你們就把第五十年分別出來,向全體居民宣布這一年為自由年,為禧年。在這一年,所有賣了的產業要歸還給原主或原主的後代;從前被販賣為奴的要得釋放,回到自己的家。


如果有人因貧窮不得不出賣土地,他的至親應把這土地贖回來。


人獻房子給上主的時候,要由祭司按照房子的好壞估價,他估定多少就是多少。


到了下一個禧年,那土地要成為上主永久的產業,歸屬祭司。


要由祭司按照從那時起到下一個禧年之間所剩的年數估價;他必須當天付出價錢,錢要歸上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