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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4:19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「人若傷害了別人,要照他怎樣待別人來對待他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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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傷害鄰舍的,必須受同樣的傷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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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如果有人使他的同伴傷殘;他怎樣待人,人也必怎樣待他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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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如果有人使他的鄰人傷殘,他怎樣對待人,也要怎樣被對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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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,他怎樣做,也要照樣向他做: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4:19
9 交叉參考  

如果孕婦本人受傷害,那人就得以命償命,


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,


以灼傷還灼傷,以創傷還創傷,以鞭痕還鞭痕。


殺別人牲畜的必須償還,以命還命。


以骨還骨;以眼還眼;以牙還牙。他怎樣傷害別人,要照樣被傷害。


「你們聽過有這樣的教訓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


因為,你們怎樣評斷人,上帝也要照樣審斷你們;你們用什麼量器來量,上帝也要用同樣的量器量給你們。


對於這種人,你們不必憐憫,應該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


亞多尼‧比色說:「曾經有七十個王被我砍斷手腳的大拇指;他們在我桌子底下撿丟棄的食物。現在上帝照著我所做的報應我了。」他被帶到耶路撒冷,死在那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