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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摩太前書 5:24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有人犯的罪,是顯明的;還沒有審判,先被知道了;有人有的罪,是審判後,才知道的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有些人的罪很明顯,自招審判,有些人的罪日後才暴露出來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,就先受審判;有些人的罪是後來才顯露出來的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有些人的罪孽是明顯的,要先面對審判;而有些人的罪卻是隨後跟著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,如同先到審判案前;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,如同先到審判案前;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,已先受審判了;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著來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提摩太前書 5:24
9 交叉參考  

西滿看見藉着宗徒覆手之禮,就可以賜給聖神,遂獻給他們銀子說:


若是天主的真實,因我的虛謊,顯明出來,更加他的光榮,為什麼我還受審判,如罪人一樣呢?


哥肋森上了加拉達去。第鐸上了達馬太去。


我聽見有聲音從天上來,說:「你寫出來:死於主內的人,是有福的死者!(聖)神說:從如今,就叫他們脫離自己的苦勞,得着安息,因為他們的工行,跟他們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