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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摩太前書 3:12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作副祭的,該是一個婦人的丈夫;善於管理自己的兒女及自己的家務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執事只能有一位妻子,他要管好自己的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執事只可以作一個妻子的丈夫,善於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做執事的只可做一個婦人的丈夫,好好帶領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執事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要好好管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提摩太前書 3:12
4 交叉參考  

保祿及第茂德,耶穌   基督的僕人,致書於斐理伯(府)凡在耶穌   基督的聖徒,並諸位監牧副祭:


但作監牧的,必須是無可指摘的,只作過一個婦人的丈夫,穩重,明智,端莊,潔淨,接待行旅,可以施教,


作副祭的也是一樣:要端方,不一口兩舌,不飲酒過度,不貪不義的錢財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