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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0:34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耶穌對他們說:「在你們的法律不是紀載着:『我曾說:你們都是天主』嗎?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耶穌說:「你們的律法書上不是寫著『我曾說你們都是神』嗎?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耶穌反駁他們:「在你們的法律書上不是寫著『我說過,你們都是神』嗎?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耶穌說:“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著‘我說你們是神’嗎?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道『我說你們是神』嗎?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耶穌說:「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『我曾說你們是神』嗎?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耶穌說:「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『我曾說你們是神』嗎?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10:34
12 交叉參考  

天主無論對誰說話,在聖經上還稱他們為天主;聖經也不能廢棄;


於是眾人答說:「我們從法律上得知:『基督是萬世永存的』;您怎麼說:『人子必被高舉起來』呢?這人子是誰呢」?


這都是為了應驗我們在法律上所念的話:『他們無緣無故地嫉恨了我。


在你們自己的法律上記載着說:『如果有兩個人作見證,他們的憑證就是可靠的』。


法律上記載着:「主說:我對這百姓說話用外國的語言,借助於外國人的唇舌;雖然如此,他們還是不聽從我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