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聖經

廣告


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




路加福音 16:18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凡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了姦淫;娶那被休的,也是犯了姦淫。」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任何人休妻另娶,就是犯通姦罪,娶被休的女子也是犯通姦罪。」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「凡休妻而另娶的,是犯奸淫;那娶人所休的女人的,也是犯奸淫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凡休妻另娶的,就犯了姦淫;娶被丈夫所休的,也是犯了姦淫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凡是休妻另娶的,就是犯通姦罪;凡是娶了被丈夫休的女人的,也是犯通姦罪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。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6:18
6 交叉參考  

我告訴你們: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原故,就是犯姦淫了。」


「有一個財主,常穿紫袍,和細麻布的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;


妻子的本身不能自專,乃在丈夫;丈夫的本身也不能自專,乃在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