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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2:33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 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我領你們離開埃及,是要做你們的上帝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要作你們的 神;我是耶和華。”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是我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為要作你們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上帝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上帝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2:33
8 交叉參考  

「我是耶和華—你的 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


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,我也要作你們的 神。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,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

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 神。你們要成為聖,因為我是神聖的。」


你們要用公正的天平、公正的法碼、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。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 神,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。


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。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,


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


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 神,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,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,要作你們的 神。


「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 神,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要作你們的 神。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 神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