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聖經

廣告


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




利未記 21:21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亞倫祭司的後代,凡身體殘缺的都不可向我獻火祭,因為殘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獻食物祭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亞倫祭司的子孫中有殘疾的都不可向耶和華獻火祭。他們既然有殘疾,就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食物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亞倫祭司的後裔中,有殘疾的,都不可上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;他既有殘疾,就不可上前來獻他的 神的食物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祭司亞倫的後裔中,凡是身上有殘疾的人,都不可近前來獻上耶和華的火祭;他身上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神的食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亞倫祭司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1:21
4 交叉參考  

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系的祭司;這是至聖的,因為是從獻給上主的火祭中留下的。


「你的後代中,任何身體有殘缺的人不可向我獻食物祭;這是世世代代該遵守的條例。


他必須聖潔,不可侮辱我的聖名;因為他向我—上主獻火祭,就是獻給他的上帝的食物。


人民必須看祭司為聖潔的,因為他向我獻食物祭。我是上主;我是聖潔的,我使我的子民成為聖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