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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1:21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21 亞倫祭司的後代,凡身體殘缺的都不可向我獻火祭,因為殘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獻食物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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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1 亞倫祭司的子孫中有殘疾的都不可向耶和華獻火祭。他們既然有殘疾,就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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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1 亞倫祭司的後裔中,有殘疾的,都不可上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;他既有殘疾,就不可上前來獻他的 神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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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1 祭司亞倫的後裔中,凡是身上有殘疾的人,都不可近前來獻上耶和華的火祭;他身上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神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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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1 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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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21 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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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21 亞倫祭司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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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1:21
4 交叉參考  

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系的祭司;這是至聖的,因為是從獻給上主的火祭中留下的。


「你的後代中,任何身體有殘缺的人不可向我獻食物祭;這是世世代代該遵守的條例。


他必須聖潔,不可侮辱我的聖名;因為他向我—上主獻火祭,就是獻給他的上帝的食物。


人民必須看祭司為聖潔的,因為他向我獻食物祭。我是上主;我是聖潔的,我使我的子民成為聖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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