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1:21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21 亞倫祭司的後代,凡身體殘缺的都不可向我獻火祭,因為殘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獻食物祭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1 亞倫祭司的子孫中有殘疾的都不可向耶和華獻火祭。他們既然有殘疾,就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食物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21 亞倫祭司的後裔中,有殘疾的,都不可上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;他既有殘疾,就不可上前來獻他的 神的食物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1 祭司亞倫的後裔中,凡是身上有殘疾的人,都不可近前來獻上耶和華的火祭;他身上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神的食物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1 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1 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21 亞倫祭司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