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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8:9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9 若是你的眼引你犯罪,你剜出他來,扔了他,有一隻眼入于(常)生,比帶着雙眼被投于(永)火的地獄,為你更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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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9 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,就剜出來丟掉它!獨眼進入永生,勝過雙目健全卻被扔進地獄的火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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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9 若是你的一只眼睛引你作惡,把它挖出來,扔掉,有一只眼進入生命,比有雙眼被投入火裏對你更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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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9 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,就把它挖出來丟掉;你一隻眼睛進永生,總比有兩隻眼睛被投進地獄的火裡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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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9 如果你的一隻眼使你絆倒,就把它剜出來丟掉!對你來說,缺一隻眼進入永生,要比雙眼齊全被丟進烈火的地獄裡好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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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把它剜出來丟掉。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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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8:9
11 交叉參考  

人即便得了普天下,若喪失自己的靈魂,為他有什麼益處?人能拿什麼來,可以換自己的靈魂呢?


若是你的手,或是你的腳,引你犯罪,你該砍下他來,扔了他:你少一隻手,或少一隻腳,入于(常)生,比有兩手兩腳,被投于永火,為你更好。


耶穌給他說:「你為什麼問我善?獨有一個天主是善的。你若願意得入常生,就該遵守誡命。」


我卻告訴你們:凡人惱怒自己的弟兄,就該審判他(的罪);誰若罵弟兄為「笨伯,」就該被公會定罪;若罵為「瘋子」,就該受地獄的火刑。


若是你的右眼,叫你跌倒,你剜出他來,扔了他;因我失去你眾體中的一體,比叫你的全身陷在地獄裏,為你更好。


在那裏他們的蟲子不死,火也不滅。


兩宗徒給他們在各教會,選立長老守齋祈禱,把他們託付於他們所信的主。


所以我們務要趕緊前行,進那安所;不要有人隨那不信的表樣,至于跌倒。


除非名字記在羔羊生命册子上的,凡他們有染污的,或行可憎惡,及虛謊事的,都不得進這城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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