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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7:4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4 我在世上光榮了你;你所託付我作的事,我全作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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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4 我已經完成你交給我的工作,使你在地上得了榮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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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4 我已在地上光耀了你,完成了你委託我做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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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4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了你,你交給我要作的工,我已經完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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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4 我完成了你交給我該做的事, 因而在地上榮耀了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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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4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,你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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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4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,你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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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7:4
13 交叉參考  

我告訴你們:還有(經上)寫的這話,也要應驗在我身上;他被人列在罪犯之班;因為關係我的事,必要成就。」


父啊!光榮你的名字罷。」那時有聲音從天上來,說:「我已經光榮了,我還要光榮。」


你們因着我的名字,無論求父什麼,我必踐行,為叫父因子得光榮。


但為叫世人知道我愛父,父怎麼樣命了我,我就怎麼樣行。起來,我們去罷。」


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可以止在我的愛上,就如我遵守我父的命令,常止在他的愛上。


這事以後,耶穌知道一切諸事,都成就了,為應驗經上的話,就說:「我渴。」


耶穌嗑了那醋,就說:「完了。」遂低下頭,交付了靈魂。


耶穌給他們說:「遵行打發我來者的意思,成就他的工程,這就是我的飯。


但我有的證據,比若翰的更大;因為父所交給我,叫我成全的事,就是我所作的那些事,明證我是父打發來的。


耶穌答說:「也不是他自己犯的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的罪,但是要在他身上顯天主的工化。


到底這些事,我都不怕,我不看着我的性命為貴重,只要我行盡我的路程,成全我所受於主耶穌傳道的義務:為天主恩寵的福音作證。


這一場好仗,我打完了;當跑的路程,我跑到了頭;信德,我也守了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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