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1:9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9 知道法律不是為義人立的,乃是為不義不法的人,為慢神犯罪的人,為無教褻聖的人,為弒父弒母,殺人的人,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9 因為律法並不是為義人設的,而是為了對付那些目無法紀、大逆不道、不敬畏上帝、犯罪作惡、不聖潔、貪戀世俗、殺害父母、行兇害命、 參見章節新譯本9 要知道律法本來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而是為那些無法無天和放蕩不羈的、不敬虔和犯罪的、不聖潔和世俗的、弒父母和殺人的、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9 我們也知道,律法的設立不是為義人,而是為那些不法的和不服的、不敬神的和犯罪的、不聖潔的和褻瀆神的、毆打父母的、殺人的、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9 因為知道律法不是為義人訂立的,而是為不法和叛逆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