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 若有人不熱愛耶穌 基督我等主,他是可咒棄的!主必要來!
22 如果有人不愛主,這人可咒可詛!主啊,我願你來!
22 如果有人不愛主,他就該受咒詛。主啊,願你來!
22 如果有人不愛主,他就該受詛咒。願主快來!
22 若有人不愛主,這人可詛可咒。主必要來!
誰愛父母過於愛我,不堪作我的門徒;誰愛兒女過於愛我,不堪作我的門徒;
「你們若愛我,就該遵守我的命令。
誰有我的命令,也遵守那命令,這人才是愛我的;誰愛我,我父就愛他;我也愛他,我要把我自己顯示於他。」
耶穌答應他說:「誰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話;我父也必愛他,而且我們還要到他那裏,在他那裏,做我們的住處。
我若在他們當中,沒有行過別人所未曾行的事業,他們可以沒有罪;但如今他們看見了,還是惱恨我,並惱恨我父。
將來他光榮我,因為他將所受於我的,傳於你們。
耶穌說:「若果然天主是你們的父,你們必定愛我,因為我出於天主,又是從天主來的;我並不是由我自己來,是天主打發我來。
他們去見司祭長及長老們說:「我們發了大誓,非先殺了保祿不吃什麼。
為我那些弟兄們,他們本是我骨肉之親,就是我自己該受基督的咒棄,我也願意。
所以我給你們說明:凡蒙天主聖神感動的,沒有一個說:「耶穌是可咒棄的。」若不是蒙聖神感動的,也沒有一個,能說:「耶穌是主的。」
原來在耶穌 基督,割損不算什麼,不割損也不算什麼,只要有信德,信德以愛德行事。
願恩寵,與凡愛我等主耶穌 基督恆常不變的人,相偕。亞孟。
你們的謙遜,當顯明於眾人前。主已經臨近了。
因為天主不是不公義的,至于忘了你們所行的(善)工,及你們為他的名字,所發顯的愛德;從前既然服事了聖徒,如今還是服事。
你們從前沒有見過他,卻是愛他;如今還不見他,卻是信他;你們因着信他,就有說不來的喜樂,榮福,足以叫你們喜躍;
所以你們信服的人,必要得着光榮;那不信服的人卻不然。(經上說):「建造房屋的所棄捨的石頭,作了屋角的首石。」
所以我們應當愛天主,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。
凡信耶穌是基督的,就是從天主生的。不拘誰,若愛生他的天主,也必愛從天主所生的人。
為這些事作證的說:「實在,我不久就來!」亞孟。主耶穌!請來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