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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撒羅尼迦後書 2:12 - 王元德《新式標點新約全書》

12 使一切不信真理,反愛不義的人,都被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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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2 使一切不相信真理、反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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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2 叫所有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,都被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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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2 好使所有不相信真理而喜悅不義的人,都被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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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2 使一切不信真理、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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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2 使一切不信真理、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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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撒羅尼迦後書 2:12
21 交叉參考  

他們聽見了,就歡喜,又應許給他銀錢。他就尋思如何得便,把耶穌交給他們。


信而受洗的,必要得救;不信的必被定罪。


信子的人,就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不得見生,乃有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


他們雖然知道上帝的定例,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還喜歡別人去行。


愛人不可虛假。惡要厭惡;善要親近。


惟有結黨,不順從真理,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。


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


因為上帝不是豫定我們受刑,乃是豫定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救,


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,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;因為他們不領受真理的愛,以致得救。


他們因有貪心,要用捏造的言語,在你們身上取利:他們的刑罰,自古以來並不遲延,他們的滅亡,也必速速來到。


親愛的呀,不要效法惡,只要效法善。行善的是屬乎上帝:行惡的未曾得見上帝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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