帖撒羅尼迦前書 4:6 - 楊格非官話《新約全書》6 不可放縱私慾、欺害兄弟、凡這樣的事、主必伸冤、這是我從前向你們明明說過、並且諄諄告訴你們的、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6 你們在這種事上不可越軌,虧負弟兄姊妹。我們曾經對你們說過,並且鄭重地警告過你們,主必懲治犯這種罪的人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6 誰也不要在這事上越軌,佔弟兄的便宜,因為這一類的事,主必報應。這是我們從前告訴過你們,又嚴嚴警戒過你們的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6 不可有人在這事上越軌,對不起他的弟兄,因為關於這一切事,主是報應者,正如我們以前也告訴過、鄭重地勸誡過你們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6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,欺負他的弟兄;因為這一類的事,主必報應,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、又切切囑咐你們的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6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,欺負他的弟兄;因為這一類的事,主必報應,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、又切切囑咐你們的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6 不准有人在這事上越軌,佔他弟兄的便宜;因為這一類的事,主必報應,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,又切切警告過你們的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