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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9:18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18 他向耶穌說:「什麼樣的誡命呢」?耶穌對他說:「不許殺人;不許姦淫;不許偷盜;不許作假見證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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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8 那人問:「什麼誡命呢?」 耶穌答道:「不可殺人,不可通姦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偽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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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18 他問耶穌:「甚麼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『不可殺人、不可奸淫、不可偷盜、不可作假見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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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8 他問:“甚麼誡命?”耶穌回答:“就是‘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證供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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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8 那個人就問:「哪些誡命呢?」 耶穌回答說: 「不可殺人、 不可通姦、 不可偷竊、 不可做偽證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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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8 他說:「甚麼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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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9:18
8 交叉參考  

關於誡命你是都認識的:毋殺人、毋行邪淫、毋偷盜、毋妄證、毋貪他人財物、孝敬父母」。


關於誡命你早已認識:毋姦淫、毋偷盜、毋妄證、孝敬父母」。


凡是以遵守法律作出發點的人,都是受咒棄的;因為經上記着:「誰不恆心遵守法律書上所說的一切,是可咒棄的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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