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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記載的這句話要在我身上應驗:『人要將祂列入罪犯中』。其實,關係我的一切,快要成功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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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『祂被列在罪犯中』這句經文必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聖經上有關我的事情快要實現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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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所說『他被列於罪犯之中』的這句話,必須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完成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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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‘他被列在不法者之中’這句經文,必定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關於我的事必然成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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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:經上記著:『他被列在不法之徒當中』,這話必須在我身上成就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有個結局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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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寫着說:『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』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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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
17 交叉參考  

有兩個強盜和祂同時被釘在十字架上,一邊一個。


這樣經上的話:「祂被列在罪犯之中」,就應驗了。


耶穌和十二位宗徒到一邊對他們說:「現在我們上耶路撒冷去。凡是先知論人子所預言的,都要應驗。


人子固然要依照所規定的樣式死去。可是解送祂的人是有禍的」!


他們說:「沒有缺少什麼」。祂對他們說:「可是現在有錢袋行李的應該帶着;沒有錢的要賣自己的衣服,去買刀劍。


隨後耶穌對那些來捉拿祂的司祭長、聖殿的官長、和民眾的長老說:「你們帶着刀槍棍棒來捉拿我,好像捉拿強盜一樣;


同時還有兩個罪犯被提出,要和祂一起受死刑。


祂就從梅瑟起,把先知們的預言,一一提出來,凡在聖經上關於祂的一切,都給他們解釋明白。


天主無論對誰說話,在聖經上還稱他們為天主;聖經也不能廢棄;


我在世界上顯揚了您;我已經完成了您所吩咐我作的事業;


不認識罪的耶穌,天主使祂為我們變成罪,使我們在祂身上變成天主的正義。


基督為我們受了咒棄,便從法律的咒棄中救出我們來。經上記載着:「凡懸在木上的是可咒棄的」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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