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7:1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1 耶穌對門徒說:「誘惑人犯罪的人,是免不了的,可是誘惑人犯罪的,是有禍的!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 耶穌教導門徒說:「引人犯罪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引人犯罪的人有禍了。 參見章節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1 耶穌對門徒說:「失足跌倒的事固然免不了,但那使人跌倒的人是有禍的。」 參見章節新譯本1 耶穌又對門徒說:“使人犯罪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使人犯罪的人有禍了!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 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:「那些使人絆腳的事必然出現,不過使它出現的人有禍了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 耶穌又對門徒說:「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;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