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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5:21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21 次子對他說:『父親,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您,再也不配稱為您的兒子了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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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1 小兒子說,『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今後,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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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1 兒子向他說:『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;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!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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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1 兒子說:‘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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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1 兒子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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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1 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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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5:21
10 交叉參考  

就起來,去見他的父親。他還離得很遠,他父親望見他,動了慈懷,跑過去抱住他的頸,熱切地親他。


父親卻對工人說:『你們快去把那最好的衣服拿出來給他換上,給他帶上戒指,再給他換上鞋,


或是你輕視天主高厚的仁慈、寛容和忍耐,不願意注意使你悔改的那天主的仁慈嗎?


你們這樣犯罪害了弟兄,傷害了他們怯弱的良心,便是得罪了基督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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