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 耶穌對他說:「你回答的全對,你照這樣作吧,必定獲得永生」。
28 耶穌說:「你答得對,照著做就得生命。」
28 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得對,照這樣做,你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。」
28 耶穌說:“你答得對,你這樣行,就必得生命。”
28 耶穌說:「你回答得對。你這樣去做,就將活著。」
28 耶穌說:「你回答的是;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」
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什麼以善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;你如果願意進入永生,你就遵守誡命吧」!
耶穌聽見他的答覆很好,便給他說:「你離天主的國很近了」,以後再也沒有人敢問祂。
西滿回答說:「我以為是那得恩多的」。耶穌對他說:「你說的對」!
其實,法律是以基督為目的的,使凡是信服祂的人都獲得成義。
我們知道,在法律上所提的一切,都是對於隸屬於法律的人說的,好使眾人閉口,使全世界都受天主的審判;
我卻死亡了;禁令本是叫我生活的,反實際叫我死了。
法律的原則,不在於信而在於行:「遵守誡命的人要生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