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 7:28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28 這樣看來,法律僅僅立了軟弱的人作司祭,但是,在法律以後的誓言,賞賜了我們天主子,永世無窮地作完美的司祭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8 根據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有人的軟弱,但律法之後憑誓言所立的大祭司聖子永遠純全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28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,都是軟弱的人;可是在律法以後,用誓言所立的兒子,卻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8 律法委任的大祭司都有軟弱,但在律法以後,誓言保證的話語所委任的兒子,卻永遠完全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