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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後書 3:7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7 如果死亡的約,和它刻在石板上的文字,獲得這樣大的榮耀,使以色列人不能注視梅瑟的面目,不能忍受它那暫時的光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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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7 這帶來死亡、刻在石版上的律法條文事工尚且有榮耀,甚至使摩西的臉上發出榮光,儘管很快就消逝了,以色列人仍然無法定睛看他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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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7 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上使人死的律法的工作,尚且帶有榮光,以致以色列人因著摩西臉上短暫的榮光,不能注視他的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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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7 如果,那以條文刻在石版上、屬死亡的服事工作尚且帶有榮光——以致以色列子民因為摩西臉上那漸漸消失的榮光,不能注視他的臉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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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,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,不能定睛看他的臉;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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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,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,不能定睛看他的臉;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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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後書 3:7
38 交叉參考  

凡是坐在公議法庭的裁判員,都集中視線在斯德望身上,見他的面容好像天使的面容一樣。


其實,法律是以基督為目的的,使凡是信服祂的人都獲得成義。


因為法律招惹天主憤怒;在沒有法律以前,也就沒有違反法律的罪。


天主定了法律僅僅是為了增多罪惡;但是在罪惡增多的地方,恩寵也更為增多;


我卻死亡了;禁令本是叫我生活的,反實際叫我死了。


照我的心內,我寧喜歡接受天主的法律;


當我們還屈服於肉體支配的時候,罪惡的情慾,由於法律的激動,在我們的肢體上發動,結出死亡的果子來。


在成全來到時,不成全必要歸於虛無。


是的,你們顯明地是基督的薦書,是我們寫的,不是用墨水,而是用活天主的聖神;不是在石版上,而是在你們心內的肉版上寫的。


祂使我們配作新約的工作者;所謂新約,不是新約的文字,而是新約的精神,因為文字致人於死,精神使人生活。


聖神立的約,豈不是要更光榮的嗎?


凡是以遵守法律作出發點的人,都是受咒棄的;因為經上記着:「誰不恆心遵守法律書上所說的一切,是可咒棄的」。


那麼法律與天主的恩許不相矛盾嗎?絕對不是!因為假若天主定了能付給人生命的一種法律,正義便實在是由法律而來的。


你們並沒有來到一座可觸摸的山,或一片燃着的火,一片雲彩,一處黑暗,一場暴風;


並且論到榮耀,耶穌遠遠超過梅瑟以上,正如建築師的聲譽,總比建築物的聲譽,顯赫的多。


裏面有金香壇,有整個飾金的結約櫃,櫃內有盛瑪納的金罐,有亞隆開花的手杖和十誡版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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