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暫時的約蒙受了這樣的榮耀,永存的約豈不更要蒙受榮耀嗎!
11 那漸漸消逝的尚且有榮耀,這永遠長存的更是榮耀無比。
11 如果那短暫的有榮光,那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。
11 這樣,那漸漸消失的尚且帶有榮光,何況這長存的,難道不更帶有榮光嗎?
11 若那廢掉的有榮光,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。
並且,在榮耀一方面可以說,舊約的榮耀與新約那極大的榮耀相比,不算什麼。
由於這種希望,我們的膽子很大。
所以,憐憫我們的天主,既然托付給我們這種工作,我們便毫不遲延,
天主一論到新約,就同時聲明,先前的契約,成為陳舊失效了。凡是陳舊失效的,都要歸於消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