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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15:56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56 死亡的毒芒就是罪惡;罪惡的勢力是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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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56 死亡的毒鉤就是罪,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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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56 死的毒刺就是罪,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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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56 死亡的毒刺就是罪,而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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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56 死的毒鈎就是罪,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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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56 死的毒鈎就是罪,罪的權勢就是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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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 15:56
15 交叉參考  

又有一次,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快要走,你們要尋找我,還要死在你們的罪惡中。我所要去的地方,你們不能去」。


所以我對你們說過:你們要死在你們的罪惡中;因為你們若是不信我是從天上來的,必定要死在你們的罪惡中」。


因為法律招惹天主憤怒;在沒有法律以前,也就沒有違反法律的罪。


但是罪惡與恩寵決不能互相比較;因為如果一個人的罪使許多人死亡,那麼天主的恩寵和藉着耶穌   基督一人而頒賜的恩惠,豈不更要豐富地施給眾人?


的確,如果因着一個人,並因着這一個人所犯的唯一的罪,死亡得了權勢,那麼那些豐裕地獲得過聖寵和成義恩惠的人,豈不更要藉着耶穌   基督一個人在生命中獲得權勢嗎?


天主定了法律僅僅是為了增多罪惡;但是在罪惡增多的地方,恩寵也更為增多;


因為罪惡的報賞是死亡,天主的恩賜卻是在我等主基督   耶穌內的永生。


又因為天主規定了使人人死亡一次,並隨後受審判,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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