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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1:18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18 三年以後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則法,在他那裏住了十五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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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8 過了三年,我才到耶路撒冷去拜會磯法,和他一起住了十五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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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8 過了三年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和他住了十五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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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8 三年以後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在他那裡住了十五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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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8 過了三年,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和他同住了十五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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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8 過了三年,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和他同住了十五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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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1:18
8 交叉參考  

就領他到耶穌那裏去。耶穌看見他就說:「你是西滿,你父親叫若納,將來你要叫則法」:(則法和伯多祿,磐石意思相同)。


但是當則法來到安第約吉的時候,我當面反對了他,因為他有可責斥的地方。


但我一見他們不遵循福音的真理,也不正直地行事,就當着眾人對則法說:「你本來是猶太人,如果你不遵循猶太習俗,過着外邦人的生活,那麼你怎麼還勉強外邦人猶太化呢」?


反之,他們看見天主託付了我,將福音傳於未受割損的人,正如祂託付了伯多祿去傳給受割損的人一樣。


所以那三位稱為柱石的雅各伯、則法和若望,承認主所賜給我的恩寵。與我和巴爾納伯行了同情的握手,讓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,他們不離開猶太人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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