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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30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30 若是你右手引你犯罪,就把他砍下去: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免得全身下入地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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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砍掉它!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,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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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30 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,砍下來,把它扔掉,因為喪失你的一個肢體,比你全身丟進地獄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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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;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,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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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絆倒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!因為對你來說,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,總比你全身下地獄要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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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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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30
19 交叉參考  

凡不懷疑我的,就有福了。」


只因他心裏沒有根,不過是暫時的;及至為道遭遇患難,或受逼迫,隨時就違棄了!


耶穌卻轉身對彼得說:「撒但退後去罷!你是我的障礙,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」


但恐怕得罪他們,你往海邊去釣魚,把先釣著的魚拿起來,開了魚的口,就要得著四錢銀子,拿去給他們當作你我的稅款。」


倘若你的這隻手,或是這隻腳,妨害了你,就把他剁下來丟了,你成了殘廢,得入永生,比有兩手兩腳,被丟在永遠的火裏還好。


於是王吩咐用人說:把他的手腳捆起來,丟在外邊黑暗裏去。他在那裏只有哀哭切齒了!


那領五千的,另帶五千來,說:主人!你交給我五千:請看!我另賺了五千。


當下耶穌對門徒說:「今夜你們都要離棄我,照聖經上說:『我要打牧羊的,羊群就四散了。』


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向弟兄懷恨的,也必受裁判;凡輕侮弟兄的,必受公會的裁判;凡咒罵弟兄的,必受地獄的火焚。


若是你的右眼引你犯罪,就把他挖出來丟去;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免得全身丟在地獄裏。


倘若你一隻手防害了你,就割去他:


我指示你們要怕的是誰:就是那能殺身體,並有權柄丟人在地獄裏的,我告訴你們:他正是可怕的。


就是拿磨石繫住他的頸項上,投在海裏,還比妨害小門徒中的一位倒好。


就如聖經所記:『看哪!我在郇城擺一塊絆腳的石頭,跌人的磐石,凡信他的,不至羞愧。』


所以食物若使我的弟兄被陷害,我就永不再吃肉,免得陷害了我的弟兄。


弟兄們!我若仍舊宣傳割禮,為何還受逼迫呢?若是這樣,那十字架的阻礙就沒有了。


又說:『作了絆腳的石頭,跌人的磐石。』他們既因不順從道,就絆跌了:他們這樣絆跌,也是派定的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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