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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30 - 中文標準譯本

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絆倒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!因為對你來說,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,總比你全身下地獄要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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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砍掉它!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,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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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30 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,砍下來,把它扔掉,因為喪失你的一個肢體,比你全身丟進地獄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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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;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,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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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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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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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30
19 交叉參考  

凡不因我被絆倒的人,就蒙福了。」


只是他裡面沒有根而不能持久,一旦為這話語受患難或逼迫,他立刻就放棄了。


但耶穌轉身對彼得說:「撒旦,退到我後面去!你是我的絆腳石,因為你不是思想神的事,而是思想人的事。」


但為了不絆倒他們,你到湖邊去投下魚鉤,拿起釣上來的第一條魚,打開魚的嘴,會發現一個大銀幣。你就把它拿去,為我和你交給他們吧。」


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絆倒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!對你來說,缺一隻手或缺一隻腳進入永生,要比手腳雙全被丟進永遠的火裡好多了。


「於是王吩咐僕人們:『把他的手腳捆起來, 丟到外面的黑暗裡去!在那裡將有哀哭和切齒。』


那領了五千兩銀子的,帶著另外的五千兩上前來,說:『主啊,你交託給我五千兩銀子,請看,我另外賺了五千兩。』


那時,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天晚上,你們都將因我被絆倒,因為經上記著: 『我將擊打牧人, 群羊就被分散。』


但是我告訴你們: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,當遭受審判;罵他弟兄『廢物』的,當遭受議會的審判;罵『蠢貨』的,當遭受烈火的地獄。


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絆倒,就把它剜出來丟掉!因為對你來說,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,總比你全身被丟進地獄要好。


如果你的一隻手使你絆倒,就把它砍掉!對你來說,缺一隻手進入永生,要比雙手齊全下地獄,到那永不熄滅的火裡好多了。


我要指示你們該懼怕的是誰:你們當懼怕那殺了身體以後,又有權把人扔進地獄的那一位。是的,我告訴你們:當懼怕這一位。


對他來說,就算脖子上拴著大磨石,被丟到海裡,也比他使這些卑微人中的一個絆倒更好。


正如經上所記: 「看哪,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, 是使人絆倒的磐石; 可是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。」


所以,如果食物使我的弟兄絆倒,我就絕不吃肉直到永遠,免得使我的弟兄絆倒。


弟兄們,如果我仍然傳講割禮,我為什麼還受逼迫呢?如果我這樣做,十字架使人絆腳的地方早就沒有了。


並且是 「一塊絆腳的石頭, 使人絆倒的磐石。」 他們絆倒是因為不肯信從這話語,而這也是被預定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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