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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8:8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8 倘若你的這隻手,或是這隻腳,妨害了你,就把他剁下來丟了,你成了殘廢,得入永生,比有兩手兩腳,被丟在永遠的火裏還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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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8 「如果你的手或腳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下來扔掉!肢體殘缺著進入永生,勝過四肢健全卻被扔進永遠不滅的火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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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8 「若是你的一只手或是你的一只腳引你作惡,把它砍下來,扔掉,殘障或瘸腿進入生命,比有雙手雙腳被投入永火裏對你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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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8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;你一隻手或一隻腳進永生,總比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投進永火裡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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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8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絆倒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!對你來說,缺一隻手或缺一隻腳進入永生,要比手腳雙全被丟進永遠的火裡好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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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8 倘若你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。你缺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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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8:8
22 交叉參考  

但恐怕得罪他們,你往海邊去釣魚,把先釣著的魚拿起來,開了魚的口,就要得著四錢銀子,拿去給他們當作你我的稅款。」


王又對那在左邊的說:你們這些被咒詛的人,要離開我,往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,所預備的永火裏去:


這些人,要進入永刑;那些義人,卻進入永生。」


如此,無論何人,不撇開他自己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

就喊叫說:我祖亞伯拉罕,可憐我罷!求你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;我在這火燄裏苦極了。


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: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穿上光明的武裝。


這等人必喝那干犯上帝大怒的酒:這酒是純一不雜,存在上帝忿怒的杯中,他們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受火和硫磺的痛苦。」


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册上的人,他們都被扔在火坑裏。


惟有那些膽小的,無信的,可惡的,殺人的,淫亂的,行邪術的,拜偶像的,並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一分,就是在那燒著的硫磺火坑裏,這樣死是第二次的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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